(于芳/通訊員)3月7日下午,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,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大會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。在提到人民法院依法懲治侵犯商業(yè)秘密、惡意搶注商標等違背誠信原則和商業(yè)道德的行為時,周強表示,人民法院對“青花椒”“金銀花”等“碰瓷式維權”說不,為合法經營者撐腰,讓違法經營者受罰。
“金銀花”商標案,系2022年披露的商標碰瓷式維權典型案例。該案中,上海碧麗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侵犯“金銀花”商標為由,在全國起訴上百家花露水生產企業(yè),索賠上千萬元。絕大多數判決中,企業(yè)被判侵權并賠償。新聞報道顯示,這些案件中,“金銀花”和“青花椒”類似,是作為一種植物名稱被描述性使用,并非是作為商標使用。此外,碧麗公司持有的“金銀花”商標本身存在重大權利瑕疵,即早在27年前就因注冊不當被撤銷。
隨著媒體對該案的持續(xù)報道,2022年3月,最高法決定提審詩妍公司與碧麗公司的金銀花商標案,隨后,碧麗公司起訴的金銀花商標出現改判案例,法院認定“公共領域初始含義不能被獨占”。2022年9月,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撤銷“金銀花”商標,系列索賠案件迎來反轉。2022年11月8日,最高法正式審理金銀花商標案,當庭駁回碧麗公司中止審理的請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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