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法官腦袋一拍計算出500萬嗎?
明知許家拿不出來,為什么寫下這樣的空判?
這可是司法史上既無人情又無法理的笑話呢,他就不怕落萬世的罵名?
這500萬罰金的“被害人”們又是誰呢?
讓我展開一下我貧瘠的想象:
許艷被睡的人,其中公職人員就有9個,最高官職是公安局副局長,就是那位兩次跌入同一個坑里的劉某乙。
他使許艷懷孕了,他給許艷的媽媽打過電話,商討與許艷結(jié)婚的事情。
大家知道,一個縣城,能有多大?
出了一個許艷,人盡可夫,這消息,只怕在大小官員里頭都是通的,茶余飯后,肯定閑坐說許娘了。
能從醫(yī)院里護士“高升”出來當輔警,應(yīng)該是有些姿色的。高升一詞,是許艷在給父親的電話中說的。
允許我想一下,難道睡姑娘的,就是判決書里寫出來的9個?
官員們的小二,有同嗜焉,這么多官員下水,足見許艷一個接一個的“敲詐”,當時并未形成口傳新聞,所以不斷有人以身嗜色,以為是撿了大便宜。
人人得而睡之,于是形成了不睡白不睡的螺旋效應(yīng),只是平民沒啥油水,許艷便盡選官員。
劉某乙兩次入坑,哪里是許艷的敲詐?
他只是想把許艷的隆腹撫平,以便繼續(xù)升官。
既然想升官,劉某乙等人,就極有可能借花獻佛,把許艷作為性賄賂的特殊禮品,獻給他們的上級領(lǐng)導(dǎo)。
判決書當然不敢指出“被害人”是些什么人,因為這些“被害人”官職更高,更有權(quán)力左右許案辦成冤案。
可能許艷在這一撥人中的“敲詐”金接近于500萬,于是就順利生出全國人民憤憤不平的這份判決書。